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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中国梦、公司情” ——公司第五届研究生魅力歌手大赛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3-09-29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     浏览次数:


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:

青春校园,风华正茂;为展示我司莘莘学子的激昂风采,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,活跃校园氛围,公司党委研工部决定在全校开展“中国梦、公司情”第五届研究生魅力歌手大赛。让同学们用慷慨激昂的歌声抒发对祖国和母校的热爱,表达为实现“中国梦”而不断奋斗的坚定决心。
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单位

主办:公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
承办:澳门尼斯人娱乐网站(中国)有限公司 公司研究生艺术修养提升示范基地

执行:澳门尼斯人娱乐网站(中国)有限公司研究生会

二、活动对象

公司全体研究生

三. 参赛须知

参赛选手风格不限,个人、组合不限,鼓励组织形式参赛,参赛歌曲鼓励青春励志歌曲。只要你够自信,这里就有属于你的舞台。

1、请选手自觉遵守比赛秩序;

2、请选手在比赛中尊重评委的打分,对分数有异议者请于赛后联系负责人。

四、比赛流程

分为初赛、复赛、网络投票和决赛四个阶段。

1.初赛

初赛由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工作于2013年4月28日前自行组织完成,选拔出1-3名选手进入复赛;请各二级学院指定一位此次歌手大赛的活动联系人,并于4月29日各二级学院将参加复赛选手的报名表、信息汇总表及初赛现场图片发至组委会邮箱:361838106@qq.com(此项工作将作为本次大赛最佳组织奖的评奖依据)。

2.复赛

复赛时间:2013年5月10日

复赛地点:新校区艺术楼公司艺术讲坛

复赛形式:参赛选手按随机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表演,由专业评委进行点评打分,根据分数高低选出12名选手进入决赛

复赛内容:选手自我介绍+三分钟清唱,另可自由选择不超过三分钟的才艺展示。

3.网络投票

投票时间:2013年5月11日-5月24日

投票形式:由承办方分别为进入决赛的12名选手发布拉票微博及人人网地址,并利用公司各级微博平台进行广泛宣传,同时12位决赛选手自由选择合理形式进行宣传拉票,最终选手拉票微博的转发量将作为最佳人气奖的评奖依据。

4.决赛

时 间:2013年5月24日

地 点:新校区艺术楼音乐厅

决赛流程:

第一轮淘汰赛:

12名选手按歌曲分为四组,组内三名选手按随机抽签顺序演唱规定曲目,由专业评委点评打分;各组得分最高的选手进入第二轮决赛。

第二轮决赛:

1)选手按随机抽签顺序演唱自选曲目,由评委点评打分;

2)选手现场拉票,并由导师团和现场大众评审团投票;

3)主持人宣布最后结果。

另外在决赛现场将全程通过大屏幕开设网络互动,所有观众均可通过短信和微博等形式对决赛实况、表演选手等任何感兴趣的内容进行评论。

五.奖项设置

冠军,证书及奖金800元;

亚军,证书及奖金500元;

季军,证书及奖金300元;

最佳组织奖,证书及奖金500元;

最佳场外人气奖,证书及奖金200元;

最佳表演奖,证书及奖金200元

六.工作要求

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,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,精心部署,广泛动员,把握好本次活动进度,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有关参赛申报表。各单位在本次活动中的参与程度和获奖情况,将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。

各单位请于4月29日下午5点前将参加复赛选手的报名表、信息汇总表及初赛现场图片发至组委会邮箱:361838106@qq.com

联系人:张仕璟,88830404; 李亚萌,15116212198

附件:报名表、信息汇总表

公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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